Concrete High Integrity Container for Low-and-Intermediate Level Radioactive Solid Wastes
( GB36900.2—2018 2019-03-01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防治放射性污染,改善環境質量,保護人體健康,制定本標準。低、中水平放射性廢物高完整性容器系列標準由三個不同材料制成的高完整性容器系列標準組成:—《低、中水平放射性廢物高完整性容器—球墨鑄鐵容器》(GB36900.1);—《低、中水平放射性廢物高完整性容器—混凝土容器》(GB36900.2);—《低、中水平放射性廢物高完整性容器—交聯高密度聚乙烯容器》(GB36900.3)。本標準為其中第二部分《低、中水平放射性廢物高完整性容器—混凝土容器》(GB36900.2),規定了用于包裝低、中水平放射性固體廢物所使用的混凝土高完整性容器(以下簡稱“混凝土容器”)的基本安全要求、產品性能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識和產品的貯存和運輸要求。附錄A~G為規范性附錄。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低、中水平放射性廢物高完整性容器——混凝土容器(GB36900.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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