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推動綠色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謀劃發展,彰顯了我國生態文明建設與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的同一性,明確了生態價值與經濟價值的共同性,協同推進高水平保護與高質量發展成為國家重大戰略需求,這對加快深化環境經濟政策創新與發展提出了新的時代要求。
1 黨的二十大報告對環境經濟政策發展的新部署
黨的二十大報告對我國生態文明建設事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部署,包含新發展格局、增進民生福祉、深入推進環境污染防治、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等,與環境經濟政策的創新與發展高度相關。在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的新思路、新目標與新部署下,環境經濟政策改革與創新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新的時代機遇與挑戰,要以黨的二十大精神為根本遵循,持續深入推進我國環境經濟政策的改革與創新。
1.1 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
黨的二十大報告對于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提出了明確要求。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意味著須以新發展理念統領“兩山”理念轉化,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同時新發展理念也對我國的綠色發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新發展理念中,秉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強調把經濟活動和人的行為限制在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承載力內。其根本在于將良好生態環境作為經濟發展源源不斷的動力,經濟發展成果進一步反哺生態環境保護,從而形成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良性循環[1]。
環境經濟政策將會在構建新發展格局中發揮新的更加重要的動力與支撐作用。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的制度建設,需要構建以綠色發展為導向的財稅、金融、投資、價格政策和標準體系,以環境經濟政策創新與應用作為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新動能。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提升生態系統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以及積極穩妥推進“雙碳”目標的進程中,著眼于高質量發展的追求,使生態環境保護目標同社會經濟發展目標相輔相成、相互促進,對深化環境經濟政策改革與創新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1.2 促進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內在要求!熬G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揭示出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的根本道理,客觀上要求站在人與自然和諧的高度謀劃發展。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意味著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從整體上全面保護生態環境,為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不竭動力。在實踐行動上,要求統籌產業結構調整、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全方位共同發力,推動形成綠色、循環、低碳發展的新局面。
這需要更進一步發揮環境經濟政策的利益調節與行為激勵功能。生態環境產品具有極強的公共物品屬性,優良的生態環境系統功能所帶來的生態產品價值收益、對身心健康的維護、以及由此帶來的高質量發展紅利,應當被全體人民共享。堅持以人為本,努力建設普惠包容的幸福社會,就應當提升環境經濟政策在生態產品價值轉化中的作用與效能,為促進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提供激勵與導向,助力生態優勢轉變為經濟優勢,突破當前生態產品價值轉換“堵點”。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對共同富裕的現代化起著保障作用,只有堅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全體人民才能在經濟建設事業中有更多獲得感,并切實享受到高質量發展帶來的紅利,在生態環境改善福利共享的基礎上實現共同富裕,而環境經濟政策將通過發揮在生態環境行為關系中的利益調節、資金融匯、拉動撬動等獨特功能來促進實現這一目標。
1.3 深化資源環境要素市場化改革
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深化要素市場化改革,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資源環境要素同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數據等要素一道,構成市場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且這種要素以其稀缺性而變得更加重要。當前,我國正從提升全要素生產率向提升納入資源環境要素的綠色全要素生產率轉變,這將為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有效的市場動力。
這要求充分發揮資源環境權益交易、綠色金融等環境經濟政策在要素市場體系中的關鍵作用。我國生態系統類型多樣,各地資源環境要素稟賦差異很大,開發利用與保護改善方式也不盡相同,在實施高質量發展的進程中,堅持生態文明建設的系統性導向,注重流域區域資源生態環境要素的統籌協調,實施流域上下游統籌保護和協同發展,落實區域生態環境共同協作,全國一盤棋地調動資源環境要素在高質量發展中發揮作用。為此,重視健全資源生態環境要素的市場交易平臺,完善市場化交易機制,以及重視探索開展資源環境權益融資等舉措。要深化發展綠色財政、綠色金融以及生態補償等環境經濟政策[2],提高資源環境要素在市場中的流動性。
1.4 滿足群眾對良好生態環境的需求
增進民生福祉是黨和國家始終關切的根本性問題,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維護人民根本利益,增進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質,增強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實推進共同富裕。每個人都有在健康、安全和舒適的環境中生活的權利,良好的生態環境不僅是經濟發展的必要條件,也是人民群眾的迫切需求,是最基本、最全面的民生福祉。隨著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人民群眾對良好生態環境的需求日益提升與生態產品和服務的供給尚不充足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進程中,物質財富、精神財富、生態環境財富均十分重要且緊密關聯。
環境經濟政策可以在為社會公眾提供優良生態環境品質生活中發揮更加重要作用,這將通過促進形成綠色生活與綠色消費方式來實現。全體人民群眾都可以平等消費、共同享用良好生態環境所提供的一系列產品和服務。作為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重要基礎,良好的生態環境需要通過構建包括綠色生產、綠色流通、綠色消費、綠色金融在內的經濟體系來實現,形成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之間的良性循環,這與增進民生福祉的重要部署相呼應。從這個角度來看,深化環境經濟政策創新與發展,有助于健全環境公共服務體系,提高環境公共服務水平,引導和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廣大企業、社會組織和社會公眾積極參與生態環境保護事業中來。
2 黨的二十大報告對環境經濟政策發展的新要求
我國環境經濟政策實踐在新時代面臨新的發展要求,與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中國式現代化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著政策調節力度不足與政策效能有待提升等突出問題,表現在未能充分實現對于生態文明建設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供全面充分支持,服務全面綠色發展轉型的能力與水平有待加強等。從黨的二十大報告的新部署出發,從環境經濟政策的法制化、促進產業生態化和生態產業化、優化資源環境要素市場化配置、促進共建共享高品質生態環境四個維度,深化優化環境經濟政策發展,是面向未來新的重大需求與方向。
2.1 產業生態化和生態產業化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謀劃發展”,關鍵是促進產業生態化和生態產業化。我國的生態文明建設正從資源生態環境“主戰場”向全方位融合調整,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是綠水青山轉化為金山銀山的關鍵路徑。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謀劃發展,意味著使生態經濟體系成為生態文明建設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物質基礎,如何建立健全以產業生態化和生態產業化為主體的生態經濟體系,是環境經濟政策創新與應用的重點方向。
產業生態化的特點在于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經濟體系,深刻調整經濟結構和能源結構。這就要求要更加充分發揮環境經濟政策的環境友好行為激勵作用和導向作用,一方面通過價格與稅費等政策手段促使傳統的三次產業得到綠色提升,實現傳統產業綠色化、低碳化轉型;另一方面,也需要采取適度補貼手段和交易等政策機制,在全社會培育壯大節能環保產業、清潔生產產業、清潔能源產業,推進資源全面節約和循環利用,實現生產系統和生活系統循環鏈接。
生態產業化不僅在于充分挖掘條件優良生態資源的經濟潛力,更重要的在于治理長期積累的生態環境問題,加大生態治理與修復力度,增加生態產品供給,使生態環境持續改善的經濟活動切實獲得雙重的環境收益與經濟效益,提升經濟發展的生態環境底線。當前,我國生態產業化面臨系統性不足、生態環境系統治理合力不強等困境。為此,尤其需要重視通過環境經濟政策創新來破解轉型過程的融資難題,拓展收益渠道。特別地,作為生態價值實現主戰場的農村地區,生態系統保護與生態價值增值的生態產業化實踐較為零散,未能大范圍全面鋪開,生態價值向經濟價值轉換的動能較為缺乏,應當著眼于構建城鄉統籌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明晰生態環境產權,創新綠色融資手段,構建生態環境修復與綠色農業發展一體化的經濟模式,打破阻礙資源環境要素在城鄉間流動的壁壘,切實促進鄉村生態振興。
2.2 共建共享高品質生態環境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國家強盛的重要標志。我國逐步進入生態環境質量提升的爬坡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突出保障人民健康目標導向,共建環境友好、生態富足、健康至上的生態環境政策體系,現有環境經濟政策需要進一步調整,與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實現更緊密結合,強化環境質量改善績效的激勵,解決生態環境質量成效不穩固的問題,形成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的內生動力機制。
形成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人與自然和諧共生關系,需要改進經濟社會發展評價方式方法,將生態環境價值核算納入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在理念和行動上形成共同保護生態環境、修復生態環境的綠色發展核算體系。探索推進實施扣除發展生態環境負債和體現生態環境效益的綜合核算方法體系成為發展方向,將反映綠水青山的GEP和反映金山銀山的綠色GDP(EDP)充分融合,形成真正體現“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GEEP[3]。
在所有生態環境福祉的改進中,環境保護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作為全社會共同享有、保障基本生存需求的福祉,其在覆蓋面和質量上的提升應放到優先位置,解決環境基礎設施收費偏低、供給不足的問題。完善環境基礎設施公共服務供給收費政策,基于差異化動態調整機制建立全成本覆蓋的污水處理費政策,基于“無廢城市”試點經驗建立健全覆蓋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固體廢物處理收費機制,不斷健全環境污染治理基礎設施建設運營資金機制,使生態環境公共服務滿足人民群眾不斷提高的生態環境質量訴求。
我國生態環境保護從以總量控制為導向到以質量、健康提升為導向的轉變,意味著環境經濟政策形成更廣泛的覆蓋面,納入更加多元化的主體,以形成更有活力的市場機制,才能全方位、多渠道地滿足人民群眾的健康需求。因此,需要發揮補貼、稅收、金融等環境經濟政策工具的引導推動功能,推進綠色生產和綠色消費。以碳普惠等環境權益工具為助力,發揮補貼等環境經濟政策在環境公眾參與中的激勵作用,與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和個體性的經濟活動有機結合,吸引更廣泛的民眾以自身行動參與生態環境治理和碳減排工作,使綠色、低碳、健康的生活理念深入人心,轉化為自覺主動行為。
2.3 健全資源環境要素市場化配置體系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健全資源環境要素市場化配置體系”,這是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的重要舉措。通過明晰的產權和覆蓋全成本的價格機制,資源環境要素可在市場中有序、高效流動,從而為綠色技術創新與生態產品供給形成正確的市場信號。在生態文明建設的時代背景下,深化要素市場化改革的重要目標在于資源環境要素的市場化配置格局形成,通過科技創新提高開發利用的技術水平,并在此基礎上延伸產業鏈、提高附加值,使包括生態環境治理與修復在內的生態產品生產“第四產業”[4]逐步成為新的產業形態,釋放經濟發展的更大空間。圍繞著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生物多樣性保護、污染防治等生態文明建設的關鍵領域,健全資源環境要素市場化配置體系的目標在于通過綠色技術創新獲利,財政資金的示范引導以及社會資本的積極參與均不可或缺,也需要繼續深化環境經濟政策更強有力的激勵與引導,加快促進節能降碳先進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促進綠色消費,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從而使綠色循環低碳發展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
國家重大區域戰略格局基本形成,資源環境要素市場化配置還要求依托國家區域發展戰略,有效集聚與整合創新要素,構建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區域經濟布局和國土空間體系,資源環境要素市場化配置在提高區域經濟效率、調動區域經濟體市場活力方面的作用愈發重要。我國經濟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新舊動能轉換不斷加速,京津冀、長三角、長江經濟帶和粵港澳大灣區等區域的經濟體系的協調發展的總體格局已形成并不斷完善[5],在區域流域建立綠色發展基金,鼓勵區域內資源環境權益等,基于中央財政統籌與地方間橫向補償與交易體系的完善,推進生態環境要素融入到經濟發展中,構建形成重點流域、重點區域內具有活力的資源環境要素市場,通過生態環境紅利釋放和產業經濟轉型的多重作用實現區域、流域協同的綠色發展。
2.4 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是“十四五”時期我國推動綠色發展的關鍵舉措,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實施精準、科學、依法治污,對環境經濟政策如何更好發揮作用提出了需求。環境經濟政策在更全面地、更充分地實現生態環境外部成本的內部化發揮作用,以體現對于生態環境行為主體的要求不斷趨嚴,促使發展的經濟收益與生態環境質量改善效益保持一致。
從污染者付費原則(PPP)的核心思想出發,污染者應當支付污染治理成本和環境外部成本在內的全成本,如果承擔成本沒有達到該水平,會導致污染者受益而社會福利受損。此外,由污染者承擔全部治理成本是最小化社會總成本的理性選擇[6]。如果實際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無法確保環境無退化,污染者將享受標準過于寬松帶來的制度紅利,而環境與社會將承受超出這一紅利的損害。因此,加強相關環境經濟政策的立法與實施,推進建立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稀缺程度、體現生態價值、代際補償的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健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制度和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有利于強化制度約束作用。
“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健全現代環境治理體系”作為綠色發展的重要環節,同時也是環境經濟政策充分調動市場機制,以政府主導下總量控制原則為導向、發揮市場機制靈活性,以實現減排目標的重要手段。同時,為解決我國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保護價格與稅費政策長期存在的征收標準偏低等問題,我國不斷嚴格污染物排放標準、將排污費改革為環境保護稅等,以期真正落實PPP原則并實現污染減排目標。未來,PPP原則仍將是我國制定經濟激勵型環境政策手段的基石,在環境保護稅、污水處理費、生活垃圾處理費等等稅費政策的完善和實施過程中發揮理論導向作用,也為發展綠色金融和吸引社會資本進入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領域構建市場基礎。為了更好地推進這些環境經濟政策發揮作用,需要進一步通過立法工作將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納入制度化建設。
3 建設中國式現代化新征程中環境經濟政策發展的新思路和新任務
隨著我國環境經濟政策體系建設的不斷深入發展,綠色財稅、綠色投融資、環境資源價格等關鍵性的政策機制不斷健全,日益成為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手段,有效服務了我國的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環境經濟政策的創新與發展要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部署要求為遵循,堅持守正創新、堅持問題導向、堅持系統觀念,以服務高水平保護高質量發展,支撐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經濟體系建設為目標,以優化環境經濟政策體系,強化綠色發展的政策激勵,促進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推進綠色生態共富、健全市場經濟政策體系為核心,以強化政策手段的統籌協作與綜合優化為重點,以提升政策的科學化、精細化、法制化水平為保障,向更科學、更系統、更高效、更完善的方向深化發展,在推動綠色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中國式現代化新征程中發揮更加重要作用。
在黨的二十大報告對于環境經濟政策發展的新部署、新要求下,也對環境經濟政策體系深化完善提出了新的任務,需要持續加大環境經濟政策改革力度,深入推進環境經濟政策創新與改革,以更加科學完備的市場機制協同推進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
3.1 完善支持綠色發展的市場政策
以財稅、金融、投資和價格政策為代表的市場機制為我國實現綠色發展戰略轉型提供了強有力支持作用。面向綠色發展目標的市場機制是通過市場競爭配置要素和資源的方式,通過市場競爭與自由交換來實現配置的機制。綠色發展市場機制主要包括價格形成機制、市場交易機制、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等。為建立高效率、體系化的綠色發展市場機制,要繼續加大財稅政策的支持力度,引導金融社會資本投入,完善資源環境價格形成機制。具體來說,完善中央生態環境保護財政資金制度以及生態環境保護財政支出賬戶,健全環保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加大對節能環保企業、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生態環境保護PPP項目的稅收優惠激勵,完善環境保護稅的稅制框架,建立和完善碳稅政策,促進我國“雙碳”目標實現[7]。擴大資源稅征收范圍,優化機動車稅收,調整和擴大征收范圍。進一步理順資源性產品價值機制,推進生態環境成本內部化。綜合使用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綠色租賃等綠色金融工具,加大對生態產品第四產業、綠色低碳循環產業的支持力度,鼓勵長江等重點流域及粵港澳大灣區等重點區域探索設立綠色發展基金,不斷健全綠色信貸指南、企業環境風險評級標準、上市公司環境績效評估等標準和規范,形成推動加快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市場動力。
3.2 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
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是環境經濟政策創新與應用的根本目標。完善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引導生態受益地區對生態保護地區進行補償,既能解決生態保護收益難以價值實現的問題,又能開發市場平臺促進利益主體之間形成自發交易,構建形成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長效機制。因此,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市場機制優化的關鍵在于完善生態補償制度體系,建立體現生態價值與代際補償的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建立完善的重要生態功能地區發展權補償機制,形成健全的多元化、市場化生態補償機制?紤]到生態產品分類方法多樣,不同類型生態產品的價值實現方式存在一定的差異,需要完善從生態產品的環境價值測算方法,完善生態補償標準制定技術規范,并從法律、政策、體制、機制等多層面建立和完善各種類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保障體系。為避免市場失靈,政府可通過財政補貼、稅收減免等途徑激勵提供更多更優質的生態產品,根據不同類型生態產品供求主客體的具體特征,選擇政府與市場相結合的合理方式,并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保證生態產品供求機制正常運行[3]。
3.3 健全資源環境權益市場交易制度
排污權、用能權、用水權、碳排放權交易體系的核心理念是利用基于科斯手段的產權設計和市場交易解決資源環境要素的優化配置問題,通過總量控制限定自然資源和環境容量資源的使用,明確其稀缺性;通過發放配額確定資源利用者的使用權和污染排放者的排放權,提供市場機制的產權基礎;通過規則公平明晰和可交易的資源環境市場,利用市場機制實現自然資源和環境容量資源的有效配置。在完善總量控制目標、嚴格界定產權的基礎上,未來需要結合各地區相關交易市場發展階段,建立合理高效的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改進免費配額分配方法,引入和擴大市場拍賣方法,完善并創新豐富交易方式與交易產品,全方位完善交易體系的制度設計。探索建立區域間、不同污染物之間以及點源與面源的二級市場交易機制,研究推動碳市場行業范圍拓展到鋼鐵、水泥、化工等其他重點行業,建立水資源取用權出讓、轉讓和租賃的交易機制。此外,考慮到二氧化碳與常規大氣污染物具有排放同源性、減排協同性以及管理相似性的特點,探索排污權交易與碳排放權交易的銜接合作機制,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8]。
3.4 強化政策統籌與綜合優化調控
一是加強環境經濟政策相關部門的統籌。環境經濟政策的制定與實施涉及環保部門、經濟部門、資源管理部門等多個部門,政策的出臺實施往往需要與多個有關政策相協調,進行一定的適用性調整以避免沖突,應當統籌解決環境經濟政策在各政府部門之間聯動配合不足的問題,在政策設計與執行各環節中強化政策協調性,保證環境經濟政策功能發揮,形成環境經濟政策不斷優化改進的協作機制。二是優化政策的組合調控功能。實現現有政策體系下的政策協同增效,進一步提升環境經濟政策實施效果效率,在生態環境保護中的作用尤其重要。在環境經濟政策體系內部,對于污染者主體實現激勵效應下的經濟行為調控和治污行為改進,強化財政、價格、稅費、金融等多種政策手段的組合使用、協同調控,充分發揮各項政策的作用空間,形成協同促進綠色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的政策合力。針對工業行業、農業農村和交通運輸等不同經濟活動類別,完善環境資源價格等政策,建立差別化、多元化的經濟激勵與約束機制,今后尤其需要強調通過環境經濟政策同行政監管、社會治理手段的組合,支撐服務產業升級、結構調整、技術創新、清潔化改造等[9],積極引導污染企業向著綠色、低碳、清潔的生產模式進行改造,并促進一二三產高質量融合,提供優質生態產品。三是統籌提升政策實施支撐能力。政策落實是政策目標得以實現的現實保障,需要能力建設、示范引導等配套措施到位,環境經濟政策的實施還需要相關政策措施與能力建設提供基礎與保障,如建立碳排放監測核算體系、加強環境保護綜合名錄、環境信用評價體系、環境經濟核算體系等配套體系建設等。
3.5 構建環境經濟政策評估機制
通過環境經濟政策評估,確定其可能的成本收益、短期和長期影響,對其能否出臺、如何實施做出科學決策。經過多年不斷的發展與探索,我國在環境經濟政策評估方面已積累了經濟學、管理學、社會學、政治學等多學科的方法論,形成了一批具有借鑒意義的典型案例,接下來應當進行方法論的集成與融合,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環境經濟政策評估方法體系,不僅重視以優化完善政策為目標開展評估,也包括以弱化或退出相關政策為目標開展評估。
3.6 加強環境經濟政策法制化建設
我國的環境經濟政策法律地位不高,多采取指導意見、暫行辦法或試行條例的形式,“意見”、“通知”占大多數,在法律效力上需要進一步提升、操作性上需要進一步加強,凸顯政策在外部成本內部化上的約束力和權威性。因此,要加快推進成熟實踐經驗法制化,環境經濟政策設計應在原則性要求的基礎上加強對政策內容的界定,并切實結合經濟發展現狀動態調整經濟激勵標準,從根本上解決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激勵不當的問題。環境經濟政策應當與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保持一致,避免企業通過環境違法獲得遠遠超出環境經濟政策調節范圍的利益,從而擺脫“劣幣驅逐良幣”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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